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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力是指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的效力中 形式确定力指什么

2023-02-14 09:21:47【教育】

导读 确定力是指什么意思,什么是即判力实质确定力,则就是指的即判力,通常认为即判力是指的法院的生效判决一旦形成,当事人与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相冲突。建筑上讲三进三间是指什么意思古建中叙述面阔单位间,进深单位为进三

什么是即判力

实质确定力,则就是指的即判力,通常认为即判力是指的法院的生效判决一旦形成,当事人与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相冲突。

确定力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上讲三进三间是指什么意思

古建中叙述面阔单位间,进深单位为进
三间三进指,这座房子面阔为三间,进深为三进

延伸:
平房的一宅之内分前后几排的,一排称为一进,如一进院落,两进院落
中国人建房子,不是像现在,先以基本的度量单位“米”来测量再设计,而是依据阳数,1、3、5、7、9,以“间”为基础单位,也就是说根据建筑土地的范围,先确定间数(所谓间就是两榀屋架所合围的空间),再由间构成一栋建筑。
从这个逻辑上,“间”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单位,每个间而又依据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面积,乃至整体建筑。

斗口
  坐斗正面的槽口,在清代作为衡量建筑尺度的标准。   中国清代官式建筑设计中的基本模数,又称“口数”或“口份”,见于清工部《工程做法》。斗口原指斗栱(清式平身科)的坐斗中承托昂、翘的卯口,卯口的宽度一般就是栱材方料的宽度。清代以斗口尺度作为设计的基本模数,因此斗口成为模数单位量。此种设计方法被称为“斗口制”。

  清代“足材”为材厚二倍,斗栱每拽架(每跳)为三斗口,每踩高为二斗口,全为整数。斗口值为宋制材份中份值的十倍,计算简便。清制的斗口从六寸到一寸共分十一个等级,级差均为半寸。不过一至四等的大型斗口尚未见实物,十等和十一等的小型斗口仅见于牌楼和琉璃门。常用的斗口为六至八等(三寸半至二寸半斗口)。用材普遍缩小,是清代斗栱的特点。

  房屋的步架和进深紧密相关,又是建筑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因而在清代建筑设计中首先明确檩数(如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对几檩庑殿顶或歇山顶的规定),根据步架定椽径(椽径为1.5斗口)和柱径(椽柱径为6斗),求出斗口,则其他尺度都可依此推算。面阔尺度可按斗栱的攒当计,清代一般殿阁的明间斗栱为六攒,翘昂斗栱每攒间距11斗口,于是明间面阔即为7×11斗口=77斗口(一斗二升交麻叶和一斗三升的攒当为 8斗口)。次间斗栱依次递减。进深按通面阔的 5/8,并核正攒当,定出确切尺度。在房屋高度方面,檐柱高为60斗口(或从地面至蚂蚱头下皮为70斗口),于是檐部尺寸即可确定。再按举架坡度定出侧样,梁架部位均有依据。至于每个构件的尺寸,小至升斗,大至梁枋,均按口份确定。有些构件虽然以柱径计算(如柱顶厚为一个柱径,古镜高为1/5柱径,上槛为1/2柱径等),由于檐柱径为 6斗口,金柱径为6.6斗口,实际上一切尺度均与斗口尺寸有比例的关系。

确定力是指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的效力中 形式确定力指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后,非依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与撤销。确定力可以分为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形式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一定期间内,被处罚的当事人没有表示异议,也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的期间过后即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适当,确定生效,而不能变动。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正式生效后,其内容非依法定程序不能再变动,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而言,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依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依据再作出另一次处罚决定;就被处罚的当事人来说,也不能就同一事项请求变更。

确定力是指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请看问题补充

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是免费的改变和。确定的力可分为正式测定的力,并基本上确定力。正式确定力是在一段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有关各方以被处罚没有异议,那里是没有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要求或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的期间以后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适当的,为确定有效的,不能改变的。绝大部分确定力,行政处罚不生效,非依法不再办理变更手续,使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而不是对同一违法行为,根据相同的事实和相同的法律基础,然后再作一次处罚决定,被处罚的当事人,不能对同一事项的变更请求。

如何确定力的作用点

力的作用点只是一种等效情况。一般定在物体的质心(不涉及力矩平衡问题),所有力的作用点都集中在一起(平移),再按力的分解(一般按正交分解),把力分解成两个方向,再可按平行四边形定则合成。 力矩平衡按两个效果确定(顺时针和逆时针)

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吗

所谓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在这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高于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受到一定程度弱化。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最基本的基本含义就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也必须诚实信用。 立法例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制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违法的行政许可,该撤销的应当予以撤销;但撤销行政许可所维护的公共利益小于不撤销行政许可所保护的相对人利益时,即使是违法作出的许可,也不予撤销。如果因为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使该行政许可事项不再被允许,或者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在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撤回或变更原行政许可,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当然,这种补偿是对损益的一种弥补,不是惩罚性的。 按照通说的四分说,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的内容除包括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和公定力。 其中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旦在事实上成立,未经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当然排斥任何机关和个人任意对其进行撤销、变更、废止的法律效力。根据这一概念,确定力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对于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非依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予以撤销、变更、废止。这也是行政行为对国家机关体现的一种“自缚力”,以防止行政机关反复无常、任意作为,损害相对人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是,对于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法定救济期限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异议,法定救济期间届满后,即不可再行争讼。这被称为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不可争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是指拘束力、确定力、执行力吗?

是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什么是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单方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就能够成立的行为,由此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

双方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达成合意的行为,由此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

按照能否仅以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能成立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在单方行政行为中,行政主体单方面意思表示即能成立,无须行政相对人同意。

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单方行政行为,而行政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达成合意,则是属于双方行为。

典型的双方行政行为就是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常见的行政合同有:计划生育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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