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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损失确定的原则 车辆保险理赔查勘定损原则

2023-05-06 11:26:36【生活】

导读 汽车损失确定的原则,车辆定损基本原则一般定损核价人员在事故车辆的定损、估价过程中,在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应遵循“公平公正”、“能修不换”的保险补偿原则,参照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修理工时及单价和零配件价格对事故车辆的损伤部位逐项进行审定,做到合理准确地定损核价。另

车辆定损基本原则

一般定损核价人员在事故车辆的定损、估价过程中,在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应遵循“公平公正”、“能修不换”的保险补偿原则,参照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修理工时及单价和零配件价格对事故车辆的损伤部位逐项进行审定,做到合理准确地定损核价。
  另外定损人员应根据事故车辆的损伤情况,准确认定保险赔付范围及赔付方式,即是修还是换。对于车辆的外覆盖件来说,应以损伤程度和损伤面积为依据,确定修复方
法。对于功能件来说,判断零件的更换或修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要做到准确判定事故原因及损伤形成的因果关系,这要求定损人员必须掌握足够的汽车结构和性能方
面的专业知识。

汽车损失确定的原则

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保险条款 中有规定: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 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汽车损失确定的原则

车辆保险理赔查勘定损原则

1.接到报案后及时与被保险人联系,并在电话中了解大致事故原因及车辆信息。 2.有现场则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查勘(拍照)。先了解事故机理,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且需要不需要统治交警勘察。然后制定维修方案,并缮制查勘报告。 3.收集理赔资料. 4.定损(2中提到维修方案如需拆检,应到修理厂作内部件拍照定损工作.),经核损后,通知被保险人是否同意核损后金额,若无异议则可开始理赔. 5.录机等待核赔. 6.核赔通过,通知被保险人领赔款,至于领取方式各公司不同,所以不一一例举。

汽车损失确定的原则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怎样确定的?

(一)按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每满1年扣除1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沈某通过熟人花11.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车在当地市场的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如果沈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根据上述规定,其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1)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沈某所购置的轿车新车购置价为12万元,但其系通过熟人买车价格优惠为11.5万元,如果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则保险金额应为12万元,而不是11.5万元。 (2)以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由于沈某购车实际花费11.5万元,则保险金额应为11.5万元,而不是该车新车购置价12万元。 (3)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沈某认为给其轿车投保10万元即可,经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这是允许的;但如果沈某认为多投保,出险时可多获赔偿,便与保险公司协商为该车投保14万元,因沈某的投保金额超过了该车的新车购置价12万元,保险公司将不会同意该保险金额。即使沈某按14万元投了保,出险后,保险公司对其超出该车新车购置价的部分,也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不同的确定方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付情况下面将详细说明。

损害赔偿的三个原则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盾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好,令其全部赔偿势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困境时,而应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减少赔偿数额。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影响该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所以,在对车辆损失部件进行定损时,我们首先就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单位确定损失部件中,哪些是予以修复的,哪些是予以更换的,避免后期维修中因损失部件维修还是更换而产生争议。注意事项二: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在车辆维修中,维修费用的高低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之一。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维修费用一般是按照维修单位的资质等级来核定的。对于更换的损失部件则是按照配件市场区域价格进行报价。但是,部分维修单位可能因为配件进货渠道等原因造成配件价格高出保险公司报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维修工时费用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修理厂接待人员三方都在的时候,共同协商好修理总费用。注意事项三:定损和维修尽可能在同一地点。除了做到以上两点以外,还必须要注意的是定损地点与维修地点要尽可能在同一家维修单位。因为如果您的车是在4S店定损,也确认好了维修项目以及维修金额。事后您又到社会修理厂去维修,且按照4S店定损金额支付维修费用,那么您就有可能要承担损失了。因为,保险公司对于4S店与社会维修厂的定损价格标准是不一样的,保险公司是按照实际修理厂标准确认维修金额标准。

定损理赔

  定损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专业定损人员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产生诸多困惑,感到无所适从,这已成为车辆保险业的症结之一。   理赔   当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派员查勘定损。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时间问题,因为保约有规定,一旦超过报案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报案期限一般为24小,即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报案者携带保单正本、保费付款收据、车辆行驶证、驾驶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支报案。车辆事故按照发生的关系来分,可分为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和多方事故,如果发生的是双方和多方事故应及时通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只有收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后,保险公司才按照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被保险人分担的国家规定的各项合理费用。   被保险人事故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出险通知书(加盖被保险人印章);   2.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原件(非单方事故);   3.各项损失费用的原始单证(或复印件加盖交警部门公章);   4.如有人受伤,住院治疗应在县级以上医院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5.如有人员死亡,应提供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销户证明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保险公司将根据提供的证明进行相应的补偿。

汽车受损部位如何测量?

(1)在查勘碰掀受损的汽车之前,先要查看汽车上是否有破碎玻璃棱边,以及是否有锋利的刀状和锯齿状金属边角,为安全起见,最好对危险的部位做上安全警示,或进行处理。

(2)如果汽油泄漏的气味,切记使用明火和开关电器设备。对于事故较大时,为保证汽车的安全可考虑切断蓄电池电源。

(3)如果有机油或齿轮油泄漏,注意当心滑倒。

(4)在检验电器设备状态时,注念不要造成新的设备和零部件狈伤。如车窗玻璃升降器,在车门变形的情况下,检验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功能时,切忌盲目升降车窗玻璃。

(5)应在光线良好的场所进行碰撞诊断,如果损伤涉及底盘件或需在车身下进行细致检查时,务必使用汽车升降机,以提高评估人员的安全性。

4.基本的汽车碰挂损伤鉴定步骤

1、了解车身结构的类型。

2、以目测确定碰撞部位。

3、以目测确定碰撞的方向及碰撞力大小,并检查可能有的伤。

4、确定换伤是否限制在车身范围内,是否还包含功能部件或零配件(如车轮、悬架、发动机及附件等)。

(5)沿着碰撞路线系统地检查部件的损伤,直到没有任何损伤痕迹的位置。例如,立柱的损伤可以通过检查门的配合状况来确定。

(6)测量汽车的主要零部件,通过比较维修手册车身尺寸图表上的标定尺寸和实际汽车上的尺寸来检查汽车车身的是否产生变形量。

(7)用适当的工具或仪器检查悬架和整个车身的损伤情况。

5.以目侧确定碰授损伤的程度

在大多数情况下,碰撞部位能够显示出结构变形或者断裂的迹象。用肉眼进行检查时,先要后退离开汽车对其进行总体观察。从碰撞的位N估计受撞范围的大小及方向,并判断碰撞如何扩散。同样先从总体上查看汽车上是否有扭转、弯曲变形,再查看整个汽车,设法确定出损伤的位置以及所有的损伤是否都是由同一起事故引起的。

碰撞力沿着车身扩散,并使汽车的许多部位发生变形,碰撞力具有穿过车身坚固部位最终抵达并损坏薄弱部件,最终扩散并深人至车身部件内的特性。因此,为了查找出汽车损伤,必须沿着碰撞力扩散的路径查找车身薄弱部位(碰撞力在此形成应力集中)。沿着碰撞力的扩散方向一处一处的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损伤和损伤程度。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识别。

1)板金件的截面突然变形

碰撞所造成的板金件的截面变形与板金件本身的设计的结构变形不一样,板金件本身的设计结构变形处表面油漆完好无损,.‘’而碰撞所造成的板金件的截面变形处油漆起皮、开裂。车身设计时,要使碰撞产生的能量能够按照一条既定的路径传递屯指定的地方吸收

2)零部件支架断裂、脱落及遗失

发动机支架、变速箱支架、发动机各附件支架是碰撞应力吸受处,发动机支架、变速箱支架、发动机各附件支架在汽车设计时就有保护重要零部件免受损伤的功能。在碰撞事故中常有各种支架断裂、脱落及遗失现象出现。

3)检查车身梅一部位的间隙和配合

车门是以纹链装在车身立柱上的,通常立柱变形就会造成车门与车门、车门与立柱的间隙不均匀

另外还可通过简单地开关车门,查看车门锁机与锁扣的配合,从锁机与锁扣的配合可以判断车门是否下沉,从而判断立柱是否变形,查看铰链的灵活程度可以判断主柱及车门铰链处是否变形。车门铰链处是否变形。

在汽车前端碰撞事故中,检查后车门与后翼子板、门槛、车顶侧板的间隙,并做左右对比是判断碰撞应力扩散范围的主要手段。

4)检查汽车本身的惯性损伤

当汽车受到碰撞时,一些质量较大部件(如装配在橡胶支座上的发动机附离合器总成)在惯性力的作用下会造成固定件(橡胶垫、支架等)及周围部件及钢板(移位、断裂)进行检查,对于承载式车身结构的汽车还需车身与发动机及底盘结合部是否变形。

5)检查来自乘员及行李的损伤

待客和行李在碰撞中由于惯性力作用还能引起车身的二次损伤,损伤的程度因乘员的位置及碰撞的力度而异,其中较常见的损伤有方向盘、仪表工作台、方向柱护板及座椅等。行李厢中的行李是造成行李厢中如CD机、音频功率放大器等设施损伤的常见现象。

b.承载式车身结构板金件修与换的掌握

碰撞受损的承载式车身结构件是更换还是修复?这是汽车评估人员儿乎每天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做出这种决定的过程就是寻找判断理由的过程。为了帮助汽车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美国汽车撞伤修理业协会经过大量的研究,终于得出关于损伤结构件的修复与更换的一个简单的判断原则,即“弯曲变形就修,折曲变形就换”。

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折曲和弯曲这两个概念,必须记住下而的内容。

1)弯曲变形特点

零件发生弯曲变形,其特点是:

1)损伤部位与非损伤部位的过渡平汾、连续;

(2)通过拉拔矫正可使它恢复到事故前的形状,而不会留下永久的塑性变形。

2)折曲变形特点

(1)弯曲变形剧烈,曲率半径小于3mm,通常在很短的长度上弯曲90度以上

(2)矫正后,零件上仍有明显的裂纹或开裂,,或者出现永久变形带,不经过调温加热处理不能恢复到事故前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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